
2014年教育教學合同
發布日期:2016-01-19 11:08:58 瀏覽:3975次
襄陽長春外國語學校(襄陽四中實驗中學)
教育教學合同書
合編[ ]年no:
甲方: 學生初 年級 班
甲方家長: 稱謂: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通訊方式:
家庭住址:
乙方:襄陽長春外國語學校(襄陽四中實驗中學)
雙方為了使受教的學生在乙方校園內得到有別于同類學校含公辦學校的優質教育資源,雙方商定并同意嚴格遵守以下各條,以便實現雙方的權益。
1、甲方學生初三畢業獲得“道德行為優秀畢業證”、中考成績達到襄陽四中計劃生錄取分數線直接入讀四中的,高中三年學費乙方承擔;中考獲得a類成績就讀四中的,乙方承擔甲方高中三年的學費,并獎勵甲方伍仟元;高考入讀清華、北大的,乙方向甲方提供四年學費;高考獲得省科狀元的,乙方獎勵甲方20萬元學研現金,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四年學費,八個學期往返襄陽的寒暑假交通費(火車、汽車);畢業后在襄或回襄自主創業的乙方提供10萬元創業風險金;如繼續完成碩士、博士學業資金有困難的,乙方繼續提供資助。
2、甲方學生在校學完三年初中畢業時,乙方向甲方(學生)提供“三話一語” 摘錄成彩印書籍(每天隊前、班前一句話、國旗下講話、老師國旗下寄語),老師和我的聲音匯編一本,含有以下內容的在校三年成長檔案資料一本:
(1)學生基本情況登記表(1)張; (2)學生手寫自我鑒定書(6)份(每學期1份); (3)我長大后的理想(3)份(每學年1份); (4)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書(3)份 (每學年1份); (5)學生向學校手寫教學教育、管理意見(議)書(6)份(每學期1份); (6)學生平時考試(考查)成績統(登)記表(1)張,每學年(期)全市統考各科試卷若干張; (7)學生學期班主任評語表(3)張(每學年分上下學期1張); (8)學生體格檢查表(1)張(6個學期對比); (9)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統(登)記表(1)張(6個學期對比) ; (10)學生公益活動記錄表(3)張(每學年1張); (11)學生每學期自選在校學習、生活、運動照片(6)張(每學期1張); (12)學生獲獎證書(若干)份; (13)學生干部任職書(若干)份; (14)家長校外配教(反饋)意見書三個學年(48)份; (15)學生道德行為評價表(1)張; (16)學生文明禮儀評價表(1)張; (17)學生動手能力表(1)張; (18)校園活動競賽表(1)張; (19)畢業生登記表(1)張; (20)道德行為畢業證書(1)本(份); (21)學生畢業證書(1)本(份); (22)學生在校三年學習期間綜合評價表三張(表1德育;表2智育;表3體育); (23)學生動手制作的書、畫等作品若干;(24)教育教學合同書;(25)其他。(屆時以甲方在校實際發生、乙方實際整理印制的為準)
3、甲方同意乙方對甲方(學生)在學校學習期間遵守并服從本協議附件《襄陽長春外國語學校/襄陽四中實驗中學學生管理基本要求》。
4、乙方提供甲方的住宿室內安裝空調、太陽能熱水器洗浴等設施設備,教室內安裝空調、電子白板等設施。配發統一的洗漱用具,配發統一的床上用品,配用統一的餐具,就餐使用后,送餐具收集處,由食堂統一收洗。
5、甲方對乙方由學生轉達的學校“家長校外配教(反饋)意見書”、“假期學生學習生活自評表”應如實按時填寫,簽字后交由學生返校時交班主任。
6、乙方為甲方就學的班級配備專職任課老師兼生活老師、配教老師、學習輔導員一名。甲方受邀參加學;顒訒r,禁止帶領學齡前兒童入校園。
7、甲方監督其子女禁帶手機、電腦等各類電信產品和拉桿箱、手提箱(包)進入校園(學校統一配發拉桿箱)。甲方不得送飯、送零食、送衣物等任何物品到校。沒有學校簽發的預約通知、班主任因特事電話預約,甲方不得入校探望(學校放假接、送子女除外)。
8、繳費:甲方就讀乙方學校初中 年級,并向甲方繳納三年學費
3萬元(遇政府調整時按調整執行),該費的實繳以乙方出具的收據實際到帳為準,住宿費每學期600元,公寓、生管、空調等設施800元、書本費400元。
9、甲方繳納生活費按月繳納,每月475元,乙方提供甲方每天三個正餐,一個副餐,(副餐為每天一個雞蛋、一杯牛奶<蒙;蛞晾兣D>、不少于四兩的水果),正餐(中、晚)每餐六菜二湯(早餐不少于5個品種)。
10、新生入學第一學期,學生衣物由學校統一收洗,第二至第六學期由學校施教學生自己動手洗滌,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為學生另外配用或自帶床上用品。
11、退費:屬甲方以下原因①因病不能繼續就讀的;②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的;③父母遷移外埠生活、工作的;④乙方同意甲方其他原因的。已繳三年學費不滿一學年的扣除一學年的學費, 剩余的學費,已繳學期的住宿、生管、公寓費不退,另乙方退還甲方已繳費用為:按甲方學習時間的比例扣除乙方已投空調、生管、太陽能(熱水器)、生活設施等費用1000元后的部分。
12、乙方對甲方(學生)實行統一作息時間,統一著裝校服、統一佩戴有照片的;、統一使用印有乙方字號的書包、統一外學、統一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發生的費用據實收。ㄈ齻學年每學期均費不超過300元)。超過300元的重大活動收費,乙方在致家長的一封信中經甲方同意后執行。
13、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向乙方書面申請減、免、緩、貸繳費學習,經學校報董事會同意批準后享受減、免、緩、貸待遇。(1)無經濟來源的孤兒。 (2)家庭特別困難的單親子女。 (3)有村委會、居委會證明的特困生。 (4)學習成績特別優秀的貧困家庭子女。 (5)言行舉止文明、情操高尚、孝敬長輩的困難家庭子女。 (6)父母雙親傷殘的子女。 (7)農村五保戶家庭子女。 (8)烈軍屬家庭困難子女。 (9)城市下崗家庭、低保困難戶子女。 (10)家庭成員長期患重病且正在醫治,無力支付學費的困難家庭子女。 (11)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發生重大變故的困難家庭子女。(12)省級以上勞動模范的貧困家庭子女。
14、本合同雙方已經充分協商,完全自愿,甲方違約向乙方承擔違約金1000元,乙方違約向甲方承擔違約金1000元。
15、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書附件《襄陽長春外國語學校/襄陽四中實驗中學學生管理基本要求》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乙方應繳費用繳齊合同生效(乙方同意的減、免、緩、貸除外),其它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規定執行。
其它約定:
甲方:
乙方:襄陽長春外國語學校/襄陽四中實驗中學
年 月 日